"Please don't jump off the building,"
Thursday, April 06, 2006
我流著淚。
那時我在想,一個人要把自己的燭光掉熄的動機,和方法。
我,真的想了很久。
我還記得許久以前我曾經以幼嫩的文字去寫過那些自殺的人,有關當時想要離去的人,或是可能即將要離去的人。我的痛楚叫我對自己說,要為我愛或愛我的人而活,無論如何都不要放棄自己。大概今天各位同學都知道我何以這樣說了,就從你們的歉疚、承諾與祝福裡面都見得到,不論各位的感情是輕還是重。
但我再不敢作出要學懂珍惜身邊所有人的承諾,縱使我是希望向著這方向走去的,但你知道人的記憶是多麼短暫,能力是多麼有限。我也不要為離開的人去尋求藉口和因由,這是毫無作用的,離開的人的決定確然影響到太多人了,而且這種猜測並不符合事實,沒人知道她是真的太傻,還是太有理由要走。我亦沒有心情去咒罵那些失實的報導和不懂尊重的人,畢竟這不是今天才意料得到的事。我更不要把從結識miss ho直到最後見到她的經過如數家珍地寫出來,這種寫法太累人了。
我的難以置信不下於你們,以致我一樣也問了很多為什麼。基於我以為陽光燦爛的miss ho簡直會是用自己的燭光去普照其他生命的那種,這樣的燭光怎會一下子消去無存?所有認識她的人都知道她有多可愛,縱是我這種與她相處得不算長久的人,她留下的細碎回憶,圓滿地掩飾了別人無法想像的傷勢。甚至到目前,連她背後有否埋藏什麼也不能被確定。
也不要去推想了,這種資料不足的揣測不會安撫任何人的,她不是給我們分析的對象。願她自己清楚,就足夠了。
也許想得太多,後來,我不知自己的眼睛是睡得不好還是哭過以後所以刺痛,而任何人包括我自己都不敢再對上我那雙眼睛。後來,我怕自己的神情觸動到其他人,就把一切都收起。
有時,我在走廊梯間幻想,她就在這裡經過。她說我臉色蒼白,最好不要在幽暗的地方出現,我就板起臉,造勢不讓她碰我以前男友送的熊貓玩偶。可惜,我永遠都不會再掛著那個玩偶讓她把玩了,永遠都不可以了。
於是我在可以哭的時間都哭了。躲在沒有人的地方。
miss ho,那個樣子年輕,愛穿裙子,漂亮活潑的短髮女郎。
社工告訴我們,必須如常地工作、生活,於是我們就毫無顧慮地照辦。過去的一天一天,大家都辦到了,我都見得到。
後來,我們就哄自己,她會離去的,她會安然地離去,縱使我們明知道不應讓任何東西就此離去。
「當生命的蠟燭燃燒到盡頭時,並不代表時間的齒輪會停止轉動。」年小的我寫過這句。
我又想起那次在商場後面跳樓的男人,翌日我再次路過,熙來攘往,一切已經消失無蹤,一如任何曾經存在復又逝去的東西。
繁華盛世,人們都向前走去。
我們也一樣,忙著向前走去。
後來,就再無法實現偉大的承諾。
這又何必忘記?離去的永遠也不會再次離我而去,如同我的過往,miss ho將會讓我的文字灌注靈魂,就在某一天,變成一種強大而有力的能量。
「蠟燭還有燭蕊的。」 與我同在。
這天,我笑著對鄰座的sandy說:「在心意卡上這樣寫吧,『miss ho,我係sandy呀,我有個physic問題想問你呀......』」笑得不能下筆。
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
<< Home